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不服城管处罚怎么处理


不服行政处罚怎么办 如果是行政处罚则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的司法处罚则上诉或申诉;如果是组织处罚则向上级一组织申诉 。
对行政处罚有异议 , 应该如何做 不服行政处罚的 ,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提出复议后 ,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 , 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5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 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看是什么问题了 , 有的问题需要复议前置 , 就是先申请行政复议然后复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 有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你可以告诉我是什么具体行政处罚我在告诉如何解决
对工商处罚不服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一 ,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 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 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 并作出裁决 。
行政复议法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 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当事人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法规定:(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 但是 , 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3)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4)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5)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7)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8)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9)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向继续行使该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 , 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 , 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 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 , 决定不予受理 , 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 , 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 , 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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