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 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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